•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要点
  • 更新时间:2011-7-24 4:09:42 点击数:421
  • 初筛:形式审查
    超项
    无公章
    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
    不符合指南要求
    无推荐书
    无签字
    经费预算不合理、无详细的经费预算
    申请书写得过于简单、立论依据不足等
    青年基金超龄、再次申请青年基金(35岁以下)
    不符合地区基金申请条件
    未按期结题(项目延期)
    面上项目
    限项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  
    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签字、盖章:
    申请者、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盖章
    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青年基金年龄规定: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规定: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规定的11类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11个行政所辖单位: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经费预算规定: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重点项目
    按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
    “附注说明”栏要写明所申请的领域名称
    “有条件”的自由申请重点项目“附注说明”栏要写明“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字样,申请书最后附加一页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个人简历”栏中详细提供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工作简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往获基金资助情况、结题情况、发表相关论文情况。所列论文要求将已发表论文和待发表论文分别列出,对已发表论文,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号、页码等,并要求按论著、论文摘要、会议论文等类别分别列出。
    纸质申请书后附5篇代表性论文的论文首页
    对于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
    对于利用基因工程生物开展的研究工作,要求写明其来源,如系由其他实验室赠予,须提供对方同意赠予的证明。
    重点、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重点、重大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0%;
    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分
    撰写申请书时不必填写“项目组成员”,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术成绩”
    《申请书》的章节目次:
    (1)信息简表;
    (2)简历;
    (3)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5)主要论著目录;
    (6)论文被收录与引用情况统计表及其清单;
    (7)经费申请及其简要说明;
    (8)工作单位的推荐意见;
    (9)附件材料目录;
    (10)附件。